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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的名称早在《尚书·禹贡》中就已出现,当时分天下为九州。但是,九州既无明确边界,又没有任何曾经真正实施的证据,所以还不能算作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划。
公元前2世纪末,由于郡(国)数量不断增加, 中央政府的行政性事务日益繁杂,迫切需要在郡(国)之上再设立一级行政机构。 汉武帝元封五年(公元前106年),始将全国除京畿外划分为13个部,每部设刺史一名,巡视部内吏治,故称刺史部。每部以州命名,分别为兖、豫、青、徐、并、冀、幽、荆、扬、益、凉、朔方、交趾,加上管理京畿的司隶校尉,共14个州级行政区。从此,郡县两级制被州郡县三级制行政区划取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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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西汉十三州示意图 |
西晋时期形势图(281年) |
梁·东魏·西魏时期形势图(546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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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指出的是,西汉时期,刺史虽然职权很大,但官阶地位却并不高。西汉时,郡守官秩二千石,而刺史仅六百石。而且,西汉时,刺史平时巡行郡国,岁尽则诣京师奏事,并无固定治所,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中央派出的官吏。东汉时,刺史官秩方至二千石,且有固定治所,不再还京奏事,已成为标准的地方官员。
东汉时,省并朔方刺史部,全国分为13州。东汉以后,州级行政单位不断分析,数量日益增多。南北朝时期(420—581),州郡级行政单位的设立达到了泛滥的程度,“百室之邑,便立州名,三户之民,空张郡目”。至南北朝末期,全国州级行政单位数量已超过300个。
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,隋开皇三年(583年),诏罢天下郡,以州领县。实行了近600年的州郡县三级制终于被州县两级制行政区划取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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