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迟汉代,人们就已经用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这十二地支代替了原先的命名,这种用地支给时间命名的计时法称为十二辰制。汉代同时也出现了一种“百刻制”计时法,即将一天时间均匀划分为100刻。 显然,“百刻制”是一种时长相等的等时计时法。最初的十二辰制还是一种不等时计时法,但是当人们习惯将其与百刻制对应融合时,它也就演变为一种等时计时法。十二辰制中,一个时辰分为初、正两部分,各相当于今天的1小时。
100并不能被12整除,那么古人又是如何将其与12时辰对应融合的呢? 古人的方法是将100刻分为96大刻和24小刻,6小刻等于1大刻。 每一时辰的正、初均包括4大刻和1小刻,计时时,均以大刻起始,小刻结束。我们在古代书籍中经常看到的“午时三刻”就是这样一种混合型的时间表述方式。
中国古代还有一种夜间计时方式,称为“更”。古人将戌时(19—21点)到寅时(3—5点)的夜间时段划分为五更,每更约2小时。所谓“三更天”基本就相当于午夜子时(23—1点)。 |